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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誡與屬靈爭戰:第六課 第七誡與第八誡(學生講義)

  • 6月22日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一、敬拜


二、複習


三、讀書分享討論


四、本次信息

1.第七誡:不可姦淫

(1)這誡命是什麼意思:

a.馬丁路德小問答:「我們應當敬畏、敬愛上帝,使我們在言語和行為上得以貞潔自守地度日,夫妻得以彼此親愛尊重。」

b.姦淫定義:

淫行:林前7:1-2。不合法的性行為,一男一女婚姻之外的性行為。包括婚前與婚外性行為,手淫,同性性行為,人獸交等等。

淫念:太5:27-28。

離婚與再婚:太5:31-32。


(2)如何能不犯姦淫罪:

a.正確信念。帖前4:3-5

 這是神的心意:人人當曉得如何守此誡命。

 4:4「守著」:佔有,控制。與4:5「不放縱」同字。

* 人人當用聖潔、尊貴,控制自己的身體,而非用情慾控制自己的身體。

* 性自由是極大的謊言!


b.在愛中滿足。創2:23-24, 箴5:16-20

性與愛不可分,性犯罪的根本原因:在愛中不滿足!


c.夫妻當有好的性生活。

林前7:3-5, 林前13:5「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」


d.知道淫亂的嚴重後果。林前6:16-20


(3)如何預防姦淫:

a.活在愛中:與配偶有好的關係。

b.設定與異性的界線。

c.求神給「拿單」。


2.第八誡:不可偷盜

(1)這誡命是什麼意思:

a.馬丁路德小問答:「我們應當敬畏、敬愛上帝,使我們不致偷盜,或以偽亂真,或用詭詐 手段,騙取人的財務,但幫助他保守他的財務,興旺他的事業。」


b.消極意義:不偷

直接偷:拿不該拿的,例如: 挪用公務,公款;  不合法職業(小偷,賭博,放高

利貸,詐騙集團);  合法職業,但不合法方式(不實廣告,自然香精、地溝油等);

學生,不好好讀書,浪費父母及國家資源。

間接偷:不給該給的,例如: 老闆苛扣員工薪水  逃漏稅 欠債不還  借書不還


c.積極意義:去分享。弗4:28 

(2)上帝為什麼要設立此誡命:

a.為要保護人的財產。「不可殺人」是要保護人的生命;「不可姦淫」是要保護人的婚姻。

b.為要讓人作好的管家,按時分糧。神創造的目的之一。

(3)如何才能守此誡命

a.消極:不偷,弗4:28, 帖後3:10

勞力、作工:不要懶惰!

年輕人找工作,想要「錢多,事少,離家近!」 想走捷徑,快速致富,不勞而獲。

b.積極:分享,弗4:28

不要小氣,學習慷慨。

施比受更為有福 (林後9:8-11)

三個層次的福氣。

c.靠耶穌:林後8:9, 9:8

五、作業

    閱讀《三十天禱告手冊-十誡》第九誡與第十誡並針對課本內

    容提出一個問題,此問題可以純屬個人疑問或是為了造就別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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