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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誡與屬靈爭戰:第四課 第三誡與第四誡(講師講義)

  • 6月21日
  • 讀畢需時 6 分鐘

講師:姚建德牧師

弟兄姊妹大家平安!很高興我們又再一次見面了。今天呢,我們要進到十誡的第三誡和第四誡:「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」,以及「當守安息日」。這兩條誡命可以說是我們跟神之間關係最重要的總結,對我們的屬靈生活也是非常關鍵的。

一、敬拜

(帶領會眾敬拜,預備心來到神面前)

二、複習

(帶領會眾複習上一課第一、第二誡的重點)

三、讀書分享與討論

(小組時間分享上週學習與作業討論)

四、本次信息:

(一) 第三誡: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

1. 這一誡是什麼意思:關於這條誡命,我們先來看看馬丁路德在《小問答》裡是怎麼說的:「我們應當敬畏、敬愛上帝,使我們不致指著祂的名咒詛、起誓、行巫術、說謊言、哄騙,但在各樣患難之中呼籲祂的名、祈禱、頌讚、感謝。」 這裡面講到了上帝名字的「臨在性」,強調我們跟神之間的關係;你怎麼使用祂的名,就牽涉到你跟祂的關係是否正確。這條誡命有消極跟積極兩方面的意義:

  • 消極意義:不要妄用、濫用神的名

    在舊約希伯來文裡,其實比較好的翻譯是「不要妄用神的名」。也就是不要為了達到你自己的私利、利益,隨便亂用神的名,或者把神的名跟不合神屬性的黑暗事物連結在一起。

    例如,我們不要用上帝的名字來講無聊的話、講謊話、甚至咒罵人(像西方電影裡常把耶穌的名字抬出來罵人)。還有,為了掌控別人,假借神的名說「上帝跟我說你要怎樣怎樣」,亂發先知預言,把自己的意思強加在別人身上,這都要非常小心。此外,像美國總統手按聖經宣誓就職,但如果日後去做黑暗的事,這也是妄稱神的名;或者在婚禮上,兩人在神面前允諾了婚姻的誓言,最後卻離婚,這也是妄稱神的名。我們甚至在服事時,為了提高自己的名聲而把上帝拉進來,像是法利賽人愛在十字路口大聲禱告讓人看見,這通通都是妄稱神的名。

  • 積極意義:要用上帝的名字來禱告與頌讚

    歌羅西書3:17說:「無論做什麼,或說話或行事,都要奉主耶穌的名,藉著祂感謝父上帝。」 馬太福音6:9主禱文也說:「我們在天上的父: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。」 其實,積極面比消極面更重要!十誡每一條都有這兩面,它積極的意思是告訴我們:你要好好地使用神的名!用祂的名來服事、來禱告、來感謝,這是非常棒的。

2. 人為何會妄稱神的名:為什麼基督徒或是一般人都那麼容易妄稱神的名呢?有兩個主要原因:

  • 害怕: 缺乏自信,擔心自己的權威不夠,所以要把上帝抓來支持自己一下;或者為了自己的利益,想用神的名去掌控別人。

  • 無知: 很多人把主的名字當口頭禪,他不知道當他呼求耶穌的名的時侯,耶穌就真的在那裡!神都聽見了,這已經嚴重冒犯了上帝的偉大,這是一種無知。

3. 問題討論:基督徒可以起誓嗎?這是一個很多人會問的問題。馬太福音5:33-37耶穌說:「什麼誓都不可起……你們的話,是,就說是;不是,就說不是。」 耶穌這麼說是有背景的,因為當時法利賽人教導錯誤的起誓觀念,他們把誓言分類,例如指著聖殿起誓不算什麼,指著殿裡的「金子」起誓才要遵守。這種起誓是想玩技術性操作,為了規避責任,動機非常詭詐、虛偽。耶穌指責的是這種錯誤動機的起誓。其實,上帝自己也起誓(希伯來書6:13-14),保羅也起誓(羅馬書1:9)。起誓本身沒有不對,重點是「動機」!如果是為了掩飾內心的虛偽,絕對不可以起誓;但如果你是真實的、正確的動機,當然可以起誓。

4. 知道如何正確使用神的名:我們該怎麼做呢?有三件積極的事:

  • 呼求主名: 使徒行傳4:12說:「除祂以外,別無拯救。」羅馬書10:13也說:「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。」 我們要好好呼求主的名!我記得我大一去參加退修會,連續兩天夜裡都做惡夢,夢見魔鬼來攻擊我,嚇得我半死。第三天我就在心裡反覆演練:「如果魔鬼再來,我要喊『主耶穌救我』!」當天夜裡魔鬼真的又在夢裡出現,張牙舞爪地撲過來,我立刻在夢裡大喊:「主耶穌救我!」 非常奇妙,那個魔鬼的形象瞬間就像肥皂泡一樣「啪」地破掉了。我驚醒後,整個房間充滿了神同在的銀色光芒,還帶著微微的溫度。弟兄姊妹,呼求主的名是大有能力的!阿們嗎?

  • 奉主耶穌的名感謝父上帝: 就像歌羅西書3:17說的,你一天可以有十次、百次、千次地奉耶穌的名感謝神,這就是好好使用神的名。

  • 奉主耶穌的名禱告: 約翰福音14:13-15說:「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,我必成就。」 什麼叫奉主耶穌的名禱告?這代表你要「按照上帝的旨意」來禱告。當你願意了解神的旨意,奉主的名禱告就會成為一個充滿Power(能力)的禱告,帶下醫治與釋放。

(二) 第四誡:當守安息日

第四條誡命簡單來說,是上帝設立了一個「機制」,讓我們能夠去遵守前面的三條誡命。

1. 這一條誡命的意義與目的

  • (1) 馬丁路德小問答:「我們應當敬畏、敬愛上帝,使我們不致輕看主的話和所傳的道,但尊奉為聖,甘心樂意地聽從學習。」 安息日最重要的一件事,就是好好學習神的話。

  • (2) 紀念神: 出埃及記20章強調守安息日是為了紀念上帝的「創造」;而申命記5章則強調是為了紀念上帝的「拯救」。無論是創造還是拯救,目的都是「紀念上帝自己」。因為墮落的人非常容易忘記神,神特別空出這一天,要我們好好想念祂,不忘記祂,以至於我們可以守住第一到第三誡。

  • (3) 使百姓分別為聖: 出埃及記31:13說:「這是我與你們世世代代的證據,使你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你們成為聖的。」 神是用「時間」這個東西來做記號,把神的百姓跟世人區分出來。這不僅是身分上的成聖,也是實質上的成聖,讓我們的生命歸零在上帝面前。

2. 如何遵守此誡命:

  • 主日好好學習神的道: 約翰福音17章耶穌禱告說:「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;你的道就是真理。」 基督徒有兩個屬性:「在世而不屬世」、「入世而不從世」。我們不隨從這世界的文化與撒旦的心意,唯一的辦法就是好好讀神的道!神的道能讓我們完全從世界分別出來,又帶領我們進入世界去分享愛。所以,主日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好好學習主的話。

  • 守主日: 新約時代我們守主日,雖然耶穌已經廢掉了舊約律法主義式的安息日做法,但我們仍要繼承「守安息」的精神來守主日,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。

  • 歡慶,享受與神與人愛的團契: 利未記23:3提到安息日當有「盛會」。這盛會就是神的子民聚在一起歡慶,享受我們跟神、以及弟兄姊妹之間愛的關係。有的教會把主日稱為「耶穌節」,這非常恰當!我們一起慶祝神的拯救,享受愛的團契。

3. 第四誡的福音第四誡其實是一個福音。它是上帝設立的機制,讓百姓預備環境去經歷第一到第三誡的祝福。

  • 用福音的態度守第四誡:

    無論在舊約的創造(第六天造人,第七天安息),還是新約的主日(一週的第一天),神的心意都是一樣的:讓人在開始工作之前,先好好享受祂的安息。帶著安息的態度去過接下來六天的生活,這是安息的最高境界!我們不應該是用猶太人「律法主義式」的方法守日子,比如以色列的飯店有「安息電梯」,因為安息日不能按按鈕,電梯就每一層樓自動開關,這只不過是行為上的律法主義;我們也不要用「神祕主義式」以為這一天有魔力。福音的態度,是好好運用這個機制來享受神的同在。

  • 以神為中心,而非以自己守律法為中心:

    以賽亞書58:13-14和馬太福音11:28-30都提醒我們,安息日是「歇了自己的工」,放下自己的努力和目的,以神為中心來敬拜祂。

    這點我深有體會。當年我在華神讀書,被選上學生會主席,常開會到半夜。隔天要考非常難的希臘文,我在苦讀時,聽到隔壁已婚的同學睡覺打呼聲好大,我心裡很不平衡、很不愉快,覺得他憑什麼睡那麼香,我就跟上帝抱怨。隔天早上靈修,我讀到耶穌說:「你們當負我的軛,學我的樣式...」我突然感覺聖靈問我:「你讀神學院,是你的還是我的?」我說:「主啊,當然是祢的,是祢呼召我的。」「那做主席呢?」「是祢的,打死我都不願意的。」「那讀希臘文呢?」「也是祢的,如果不是為了解經,我才不讀這比德文還複雜幾倍的文字!」

    聖靈就點醒我:「既然都是我的,你為什麼這麼氣?」 哇!我那一刻立刻醒悟,把我的讀書、我的考試完完全全奉獻給神。雖然最後因為沒讀完考得很爛,但我心裡充滿了喜樂與安息,我知道我是在為主考試。弟兄姊妹,這就叫做「用福音的精神來守安息日」!阿們嗎?願主帶領我們每一位,都能用這福音的精神來過主日的生活!

五、作業

閱讀《三十天禱告手冊-十誡》第五誡(第13-15天)與第六誡(第16-17天) 並針對課本內容提出一個問題,此問題可以純屬個人疑問或是為了造就別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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