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誡與屬靈爭戰:第三課 第一誡與第二誡(學生講義)
- 6月25日
- 讀畢需時 1 分鐘

一、敬拜
二、複習
三、讀書分享與討論:
四、本次信息:
1.從屬靈爭戰角度看三門課程:主禱文,使徒信經,十誡與屬靈爭戰。
2.十誡緒論:
(1)律法(十誡)是聖潔的,永恆的,是神的本性。申5:2-6, 羅7:12-13
(2)律法不能解決罪的問題。羅7:14,18、羅8:3
(3)愛使人勝過罪。
(4)十誡本質:上帝愛的叮嚀。出20:1-2, 出20:4-6, 弗6:2-3, 弗4:28
3.第一誡: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上帝。
(1)這一誡是什麼意思:上帝是獨一的,是第一的。「我們當敬畏、敬愛、倚賴上帝過於萬物」申5:4-7。
消極方面:不要把萬物當上帝。
積極方面:把上帝當上帝。
(2)為什麼要有這條誡命:
a.避免愁苦:詩16:4
b.真正能享受萬物
(3)如何守此誡命,羅6:12-14,19。
4.第二誡:不可拜偶像
(1)第二誡是什麼意思?
a.上帝超越一切,勿把上帝矮化或物化。出20:4-6
b.人人都可能拜偶像。出32:4-6, 士8:27, 王下18:4, 耶7:3-4
(2)如何能遵守此誡命:敬拜耶穌:約4:24
五、作業
閱讀《三十天禱告手冊-十誡》第三誡(第7-8天)與第四誡(第9-12天) 並針對課本內容提出一個問題,此問題可以純屬個人疑問或是為了造就別人。